放欢一遇

人以群分,不群则狂。

【叶乐】黄粱梦

*这次是流浪汉和猫的故事。

*OOC,一发完,流水账。

*图个开心,经不起推敲。

                                          

 

  张佳乐已经在这儿住了很久了,好像很多个冬天它都是和流浪汉一起度过的,互为依托。南方冬天裹挟着长江上水汽迷蒙的凉意割开它的每一寸皮毛,在骨髓里安家落户。迷糊冰冷的日子,等到哪个穿着厚重军大衣的流浪汉离开的时候,暖意就融进来了,渗进每一个角落,像一条劈开身体的河流。

  

  它和流浪汉的关系一直很好,酒精和烟草的味道搅和在一起开出衰弱的花,人人在花下长眠。

  张佳乐也不例外。

 

 

  只是今天有些不同。

  它睁开眼的时候陌生人的气息突兀的闯进像锋利的刀刃,却又突然入鞘,变得随和懒散。而猫的好奇心是很重的。

  叶修显然低估了它的好奇心。在他闭着双眼靠在潮湿的墙上小憩时,他未来的舍友已经把那个皱巴巴的旧灯芯绒背包翻了个底朝天,像一条被厌弃的鱼。哦,旁边还躺着一只挑剔的猫。

  张佳乐伸出爪子扒拉着,一只布满灰尘的老人机,虚弱的电量宣告着它即将寿终正寝,一件白衬衫,原来挺干净,现在忽略掉猫爪印也是很干净的,一些简单的口粮,一瓶没开的水,一个快用完的笔记本和一支漏墨的蓝色圆珠笔。

  一次仓皇的离开。它围绕着叶修转了几圈下定结论。

  那也就是个过路人,张佳乐甩甩尾巴打算走开。

 

 “猫?”

尾音干涩上扬起初春空气里的尘土挡住了张佳乐离开的脚步,它鬼使神差的停住了,并且回转到这个流浪汉的身边。

  它听见这个流浪汉轻轻的笑了一声,很轻,轻到不足以让刚刚阻止它离开的尘土落下。于是它也昂起头,露出浅色瞳孔,像是覆盖了一层层墙灰的红色颜料。

  “喵。”

  

叶修,他又重复了一遍,叶修。

他的手从漆黑空荡的袖口里探出来,很漂亮的一双手,骨节明朗,修长有力,指甲干净修剪整齐。分明不像流浪汉,但他的指尖藏着烟草气息。张佳乐嗅了嗅他的手,它听到苍白皮肤下血液流动的声音。

 

一人一猫,这样算是认识了。

流浪汉和流浪猫真是天生一对,其他人这样想。

 

 

说来也奇妙,一人一猫也这么相安无事的一起住了下来,如果这里也能被称作家的话。

作为一只猫,还是一只流浪猫,张佳乐并不挑食。可它有洁癖,不是很严重,但是食物得干净。说到底也是天生被惯出来的,猫生得一幅好皮相,讨人喜欢,当做家猫一样哄着。

叶修初次发现这件事儿的时候哟了一声,还是只有个性的猫。

张佳乐叼了他指尖拈着的小块面包,心满意足的砸砸嘴拱了衣服钻进去睡觉,懒洋洋的打着哈欠。叶修就着把手覆在皮毛上,温热的血液在掌心下流动,还有轻轻的脉搏。

 

就这么睡着了。

 

旁边的老住户摁熄了半截烟头,打量着新邻居。下巴上冒出的青茬和遮住眉眼的额发,苍白的肤色和廉价的衬衣,无一不在昭示着,这是个合格的流浪汉。

可他分明不属于这里,浑身上下散发着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气息。

 

算了,管他呢。

他扯了扯身上的被子不在去探寻他人,只去梦里会他的理想乡。

 

 

冬天总是冗长,包裹着灰蒙蒙阴沉的天空,叫人失了欢喜的欲望。

叶修的懒也愈发明显了。

白天带上皱巴巴的包去马路对面的网吧一呆就是一天。张佳乐也跟着他,蜷在旁边的软沙发上偶尔和老板娘逗逗玩玩儿。有时候也会到叶修边儿上晃两圈,踩踩他的裤脚或者扯扯他的衣角。这一切都以叶修一句再闹今天我就吃独食的威胁而失败告终。

每每这个时候都有人围观,偏偏这俩一个没羞一个没臊。

老板娘路过瞅见了总要摇头叹息两句,叶修啊,难怪你没有女朋友。

叶修很无奈,张佳乐很无辜。

 

 

张佳乐知道人类总要靠某种技能养活自己,就像作为猫它的天性便是狩猎一样。那叶修呢?它煞费苦心的观察了几天,终于得出了结论。凭它在人类社会混迹的这么多年的经验,姑且判定是作家。对着一块屏幕敲敲打打来谋生。

所以他根本不是流浪汉。

偶尔他卷起的裤脚露出苍白凸出的脚踝,给它喂食时修剪得干净整齐的手指甲和衬衣底下线条明晰的锁骨。这些都在证明着这个结论。

 

张佳乐有些烦躁的甩了甩尾巴。

猫天生敏感,而这个冬天还没结束,它已经嗅见了离别的气息。它已经习惯却始终无法不厌恶的气息,挥之不去。

谁让我是只多情的猫呢,它抖了抖胡须有些骄傲的想着。

 

 

离别来得如此之快。不给人准备的时间,尽管没有什么需要准备,所有人都对告别的每一步程序烂熟于心。

 

张佳乐醒来的时候,冷得一嗦。冬末后就是春天了,真可惜啊,就差那么一点儿,它就能带叶修去看看很久以前它发现的一个好地方。是个很安静的地方,有山有水有桥有房有人有花有草有天有云有风有一年四季都暖和的阳光。它蜷了蜷身体,闻到隐隐约约的烟味搅和着草木香气,刺鼻。

和叶修来以前一样,它继续着死水般的安定生活,叶修的出现,是一场惊波。张佳乐听他们说,叶修跟一个西装男走了,听说那个西装男长得蛮好看的,和叶修一样,又听说西装男是他弟弟。

它嗤了一声。隔壁的流浪汉偏过头来好奇的看着它,被它臆想中恶狠狠的眼神给顶回去了。其实这不过是这笑话,只是上帝老头儿知道它活了这么久已经厌倦了孤独给它的一点儿奖励,作为它这么多年安分守己——没有去擅闯民宅的回报。日子还是一样的过去,张佳乐想,春天快来了吧,它想去它的宝地看一看。

不知道今年破冰的河里能不能捉到鱼。它们总是藏在层层迭起的绿色浮萍下,而自己的一身本领对这些把尖利牙齿埋在柔软外衣下的生物毫无办法。

 

 

万物相生相克。

 

 

是谁对它说过这句话呢,连话都带着一股子讨人厌的苦涩烟味。

它已经很困倦了,上下眼皮像热恋中的情侣难分难舍。它一边想着,是谁呢,一边阖上双眼。张佳乐漂亮的眼眸黯淡下去,像刷着浓烈红色颜料的墙壁被风吹被雨打后终于承受不住,开始片片剥落,狠狠地砸在地上,四分五裂。

 

 

张佳乐从床上醒来,伸手在床头柜上一阵乱摸,白瓷杯冰凉的触感让他回归了现实。抬手一看,已经八点了。他匆忙从床上爬起来套上毛衣刷牙洗漱抓起外套和围巾风风火火的出了门,砸在门框上的防盗门发出呜咽声。

八点半,他要去见出版社新签约的一位作者,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叶修。听说文章写得很好,风格迥异独树一帜,虽然之前一度不被看好,潦倒至极,据说还成为过一段时间的流浪汉。如今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有意思。

 

到达约定的咖啡馆门口时张佳乐终于把今天的第一条动态成功发送到朋友圈,他锁定手机屏幕揣进口袋,整了整衣服深吸一口气扬起眉,推开了咖啡馆的门。自我介绍打好了腹稿早已熟稔,一切都按照既定轨道前进着。

 

 

黄少天一早看到张佳乐的朋友圈动态写着,我昨天居然梦见了自己变成一只流浪猫。他往下滑看见张佳乐又在评论处补上一句,而且更可怕的是,还和一个流浪汉开心的生活在了一起。

黄少天觉得张佳乐肯定是没睡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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